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凤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凤阳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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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凤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凤阳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凤阳经济开发区(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小岗产业园)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省级公共服务清单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皖政〔202273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省、市政府调整权力事项和全县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运行需要等情况,并结合实际编制了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完成街道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编制。现将《凤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及《凤阳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2年版)》《凤阳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2年版)》《凤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2年版)》《凤阳县乡镇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2年版)》《凤阳县街道权责清单目录(2022年版)》《凤阳县街道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2年版)》予以公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纳入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加强合法性审查,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及时纠正。

    二、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和上级清单调整情况等,县政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县审改牵头机构)应动态调整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以下简称三清单)动态调整要按照《凤阳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序做好有关清单有机衔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公布的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县审改牵头机构要加强与其他清单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做好清单内容对接匹配。

    四、持续推进清单规范高效运行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三清单,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事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及时会同县有关单位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认领上级设定、我县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并根据省、市政府部门制定的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制定完善我县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加强线上工作系统建设和技术保障,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紧扣利企便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在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等方面推出新举措,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要确保行政许可平稳运行,对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中有,但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没有的事项,要执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过渡方案,确保事项调整不影响企业群众正常办事。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等,对列入清单的事项,确定监管层级、监管主体,厘清监管职责边界,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按照全县统一、简明易行、科学合理要求,衔接落实省、市政府部门公布的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深化互联网+监管,开展智慧监督,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行使行政权力、设置限制性条款、指定中介服务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做好清单实施保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三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配齐配强审改工作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县审改牵头机构、机构编制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三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同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清单公布后,《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凤政〔202124号)即行废止。

     

    附件:1.凤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x

          2.凤阳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2年版).xls

    3.凤阳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2年版).xlsx

      4.凤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2年版).xls

      5.凤阳县乡镇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2年版).xls

    6.凤阳县街道权责清单目录(2022年版).xls

       7.凤阳县街道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2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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